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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洋渔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22 15:51:2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远洋渔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业专业技术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协会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远洋渔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评审的范围为:远洋渔业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包括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其中,高级工程师为高级职称,工程师为中级职称,助理工程师为初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远洋渔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详见附件)申报要求;

(二)学历、资历和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截至时间为20241231日前。

三、组织形式

远洋渔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统一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由远洋渔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办公室负责,委托大连海洋大学具体实施。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应以单位提出。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下称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下称推荐单位)按照《远洋渔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含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下同)和履职情况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评审办公室统一推荐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并与评审办公室签订委托评审合同。评审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委托。

(二)申报材料应完整规范。评审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提出补正意见。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网站cofa.net.cn查询和下载。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确认即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在此后连续3个评审年度内不得参加远洋渔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不符合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取消其相应资格,证书注销作废;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以解聘。

(四)申报材料应由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各推荐单位统一于2025831日前以邮寄方式递交评审办公室。申报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做好支持配合。具体评审事宜请与大连海洋大学联系。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申报单位支持、配合大连海洋大学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评审办公室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大连海洋大学,邮编:116023

大连海洋大学  电话:0411-8476283284762176

              邮箱:dlocean@dlou.edu.cn 

中国远洋渔业协会  电话:010-6585066265850652

                                  邮箱:zonghebu@cofa.net.cn

 

附件:1. 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洋渔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评材料(目录).doc

         3. 远洋渔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doc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doc  

         5. 2024年职称评审材料目录(贴档案袋用).doc


 

中国远洋渔业协会

2025 7 22